長銀消金違反征信管理規定被央行處罰,曾因貸款資金被挪用等被罰160萬
陜西長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違反征信管理規定,遭央行罰沒6萬元。
日前,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發布一則行政處罰表顯示,陜西長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(下稱“長銀消費金融”)因違反征信管理規定,遭央行罰沒6萬元。

上個月,哈銀消費金融也因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,被處58萬元罰款。
值得關注的是,長銀消費金融已收到多張罰單。
2021年1月,長銀消費消費金融因個人消費貸被挪用、部分存量貸款業務存在浮利分費等四宗罪遭銀保監行政處罰160萬,相關責任人朱蒲偉遭到警告。
2018年11月,長銀消費金融因個人貸款貸后管理不到位被罰26萬元。
公開資料顯示,長銀消費金融由長安銀行控股并聯合匯通信誠租賃有限公司、北京意德辰翔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,三者分別持股分別持股51%、25%和24%。
長銀消費金融是全國第十六家、西北首家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,總部位于陜西省西安市,注冊資本金10.5億元。
2022年,長銀消費金融營業收入為11.78億元,同比增長20%;凈利潤為2.31億元,同比增長3%。截至2022年末,長銀消費金融資產合計191.36億元,負債合計171.71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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