滿幫催貸掀起助貸行業嚴監管?回應:不是我們平臺
文|馬小
編輯|劉鵬
今年4月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》(下稱《助貸新規》),其中規定,商業銀行應當加強互聯網助貸業務貸后催收管理,發現存在違規催收行為的,應當及時糾正,情形嚴重的,應采取終止合作等措施。
新規下發數月后,騰訊財經獲悉,助貸業務在7月份迎來新一輪強監管,24%的利率紅線被再次強調,且不準重復放貸。業內多位人士透露,此次監管風暴因貨運平臺滿幫集團催貸而起。
但滿幫集團否認了這一說法,并回應稱,“不是我們平臺”。
滿幫集團成立于2017年11月,由江蘇滿運軟件科技有限公司(運滿滿)與貴陽貨車幫科技有限公司(貨車幫)戰略合并而成,2021年6月登陸紐交所。
資料顯示,滿幫擁有“司機貸”、“貨主貸”等產品,主要面向貨主、司機提供貸款、保險等金融服務,其中信貸業務主要由旗下的貴州貨車幫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提供。
滿幫財報顯示,今年第一季度,因對信貸解決方案的需求不斷增加,其增值服務的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增長超過13%。
根據其2024年財報,信貸業務為其增值服務板塊中的核心,2024年增值服務收入為人民幣17.84億元,較2023年增長29%。滿幫解釋稱,增值服務收入增長主要由于信貸解決方案及其他增值服務收入增加。截至2024年12月31日,滿幫集團表內貸款余額為42億元,同比增長19.28%。
此前2023年11月,滿幫旗下貴州貨車幫小貸因“未告知用戶不良信息”被央行處罰37萬元。此外,根據消費日報報道,滿幫在實現業績高增的同時,互聯網平臺上和滿幫金融業務相關的投訴不少,包括貸款綜合年化利率超24%,以免費辦ETC名義為用戶辦理貸款,以及司機因貸款逾期被限制在平臺上接單等等。
消費日報援引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裁判文書顯示,除利息外,貨車幫小貸還向“司機貸”的借款人收取“平臺服務費”,從而推高了綜合貸款年化利率水平。而貸款合同約定的高達36%的逾期罰息收取標準更是超出法律保護的利息范圍,未獲得法院的支持。
實際上,除了對違規催收的嚴監管,《助貸新規》對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的高費率、信息不透明、捆綁銷售等問題也作出了監管要求。其中規定,商業銀行應當在合作協議中明確平臺服務、增信服務的費用標準或區間,將增信服務費計入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,明確綜合融資成本區間,同時明確平臺運營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,增信服務機構不得以咨詢費、顧問費等形式變相提高增信服務費率。
2017年,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》中明確提出,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、復利、罰息、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,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,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%的部分予以調減的,應予支持。
在這樣的背景下,不少助貸平臺采用“24%+權益”模式,通過咨詢費、服務費、搭配銷售等方式變相收取超過24%的貸款利率。
《助貸新規》再次明確,商業銀行應當完整、準確掌握增信服務機構實際收費情況,確保借款人就單筆貸款支付的綜合融資成本符合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》等有關規定,切實維護借款人合法權益。這也意味著后續“24%+權益”的模式或難以為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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